夫妻离婚前债务问题-离婚债务夫妻
中机新能 12-30 05:26:10 20
叼民
20钱具体是什么性质没讲清楚,你所讲的情况有是男方为公司办事预支的钱,预支的钱如果花了应当有相应的报销凭证,如果没有凭证公司当然找你要回钱。如果不还的话则有可能涉嫌犯罪的。如果是这样,这个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之一是债务夫妻的共同生活,如果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活可以认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如用于生意,而所得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有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
问题在于,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即便你认为是个人债务,但是对善意第三人来说,他一定会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法官也往往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善意第三人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债务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且第三人在当时没有理由知道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所以是当共同债务往外借的。所以在实践中,很多债务纠纷案的法官会倾向于将此种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目的是保护善意第三人。
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是离婚协议里将债务都归由一方偿还,债权人还是可以要求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配偶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对你们二人产生对内的效力,但效力不能及于善意第三人。你如果为配偶承担了连带还款责任,之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再向配偶追偿。
夫妻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同生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婚前毫不知情的债务该怎么处理呢?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瞒着另一方欠下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那么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二人一起承担;如果只是因为一方满足个人需要而欠下的债务,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配偶不必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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