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人失踪的利害关系人有哪些?-失踪关系人利害宣告
舟去不留痕 02-24 07:18:14 29
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为近亲属范围人员。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24.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利义务关系的人。
未成年子女有民事行为能力,不可能去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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