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向女方索要精神损失费,才离婚,法律有这项规定么-女方离婚精神损失费索要提出
无奈的执着_429 02-17 06:16:33 117
无须理会
没有,可以直接起诉,感情不合为由起诉
给你一个律师QQ群你进去问一下,
如果没有法定的过错行为,可以不必理会。
如果女方有过错,比如有第三者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否则不能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定,方存在过错,则男方可以请求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补偿,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若女方无过错,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若男方不予离婚,你可向法院起诉,要除婚姻关系,若感情确实破裂,法院会准许离婚。
如果女方有重婚、婚外与他人同居,或者对男方有家庭暴力、虐待的行为,男方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否则是不可以的。
详细情况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这个要试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协议离婚,是无法主张精神抚慰的,如果对方存在严重过错,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婚后同居等,无过错一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作为一名律师,我认为 负责、专业、严谨是最重要的,案子无大小,只要是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都要尽量去维护,欢迎浏览本律师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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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及其相关的解释,没有这项规定,这完全是男方离婚拖延的一种手段,可以说男方如果说出这种话,这段婚姻已经实亡了,因为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金钱,所以可以不用理会,直接起诉离婚即可。如果男方提出女方有婚外情它原因要求精神损失费需要拿出确凿的证据。
如果女方有过错,比如有第三者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否则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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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把“精神损失费”作为离婚的条件,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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